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

兩岸交流熱 更應關懷受刑人

中國時報 A11/兩岸新聞 2008/12/01

兩岸交流熱 更應關懷受刑人

【呂昭隆、梁鴻斌/特稿】
  關在大陸監獄的台灣受刑人,究竟有多少,恐怕政府也沒有一個確 切的答案。根據採訪,僅福建莆田監獄約有五百名台灣受刑人,可見 一斑。
  一位服刑十四年獲釋的林先生,在獄期間,無論是海基會或紅十字 會,除了家屬親人,沒有任何官方、半官方或民間團體前往獄中探視 。相較於其他關在大陸的「外籍犯」,數以千計的台灣受刑人,成為 兩岸交流的「死角」,得不到政府任何援助與關懷。
  大陸監獄人權,惡名昭彰。國際人權組織每年均會對大陸獄政提出 抨擊。台灣受刑人如果沒有錢,服刑期間備加折磨,政府在大陸沒有 官方單位,海基會在大陸也沒有據點,受刑人「遇事」只得自生自滅 。
  綜合數位刑滿返台人士的說法,政府可以幫助台灣受刑人的作為有 :一、透過兩岸協商機制,讓海基會或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,前往大 陸各監所探視台灣受刑人。二、受刑人遇有重病或急病,由海基會或 民間組織指派代表,在獄方戒護下能夠保外就醫。
  三、如有台灣醫師義診團志願為受刑人健康檢查,可由海基會代向 大陸獄政單位專案申請。
  四、爭取放寬台灣受刑人家屬探監時間。台灣家屬前往大陸探監, 舟車勞頓,一次卻只能會面半小時,政府應替家屬爭取更長的會面時 間與次數。
  五、替受刑人爭取合理權益。如受刑人在監代工,無論是做電子零 件或其他產品,應發放工資等。六、替受刑人爭取合理公平的減刑制 度。
  兩岸交流,不該只見經貿的熱鬧,也應關注人權。台灣受刑人在大 陸的權益,也只有政府才能幫得上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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